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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收个人公务借款的通知

时间:2012/11/11  作者:湖南农业大学 计划财务处   点击: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为确保学校资金安全,提高财务监管力度,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公务借款管理办法》规定,从即日起对我校个人公务借款进行全面催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借款责任人在借款事项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遇假顺延),必须办理报帐还款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还款,须向财务部门提交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的书面说明,并重新约定报帐还款时间。

     2.借款查询方式,请登录湖南农业大学校园网计财处网页。(http://172.28.5.248:88/cwcx4/gz/

     3.各借款责任人请于2012年11月30日前对所借款项进行全面清偿,否则,将按文件规定从借款人年终津贴中扣回借款。

      联系人:张丽,电话:84618710

 

湖南农业大学计财处

201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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