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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财务支出的通知
时间:2011/12/30 作者:湖南农业大学 计划财务处 点击:次
湘农大〔2011〕31号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1〕1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湘政发〔2009〕3号)、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门贯彻《关于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通知的实施意见》(湘纪发〔2009〕8号)以及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的通知》的通知(湘办发〔2010〕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财务支出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财务支出要求的认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财务支出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优良作风的体现。当前,学校因建设和发展,背负了巨额债务,财经困难已成为严重制约学校发展的瓶颈。全校各级单位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财经形势保持清醒头脑,对学校面临的严峻财经困难要有清醒的认识,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认真抓好增收节支工作,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
二、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节约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财务支出工作,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建设节约型校园的责任人。
三、节能降耗,继续深化水电使用目标管理改革。由后勤管理处牵头,后勤服务集团及相关部门配合,在广泛调研、完善计量体系的基础上,开展水电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的修订工作。充分发挥水电远程管理监控平台功能,加大对水电浪费现象的监控管理和处罚力度。从2011年起,将全额收取各二级单位和科研平台超额的水费、电费。
四、合理配置土地、房产、仪器设备等资源,发挥更大的使用效益。由资产管理处牵头,进一步加强学校土地资源管理,加快推进土地有偿使用改革,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共用房资源的管理,推进公房有偿使用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按规定收取公房超面积使用费,规范公房使用行为,严禁公房私用或擅自对外招租;严格实验室的管理,各单位不得在实验室安排学生住宿;认真组织清理学校所有房屋,合理调配现有的房产资源,着力改善房产资源利用不平衡的状况,使其实现保值增值和发挥最大效益。进一步加大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的力度,完善审批程序,严格实行资产“分级验收”制度、技术验收与商务验收相结合,从源头上把好设施设备采购质量关;进一步完善贵重仪器设施设备的共享机制,由资产管理处牵头,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工作处等单位配合,大力推进贵重仪器设备的共建共享,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减少重复投资;建立“管用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机制,加强仪器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提高仪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资产报废程序。
五、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学校财经领导小组和计财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科学编制学校预算,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财务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各项经费的支出。各级领导和各单位必须严格按学校下达的年度财务预算项目及经费在审批权限范围内开支有关费用。计财处要严格按预算审批,监督各单位按预算办事,严禁超预算赤字运行。预算项目的经费追加和预算外经费安排,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加强基建、维修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新上基建项目,实行维修项目预算控制。基建处、后勤管理处要进一步加强基建、维修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建立健全项目评价制度,维修项目要按规定程序审批才能立项,防止重复建设和超标准建设。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强化项目审计,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有效节约建设成本。加强在建项目的现场管理和工程量的签证审核,对在建项目未完工程部分要重新进行预算审核,锁定在建工程投资规模。对后勤保障类项目按照维持基本运转和保证安全的原则,尽量减少投资。
七、压缩公务消费开支,禁止奢侈浪费行为
(一)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国际交流处应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审批程序。各级领导和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出国(境)管理的文件,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任务计划,大力压缩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严格控制学术交流、文体交流等大型因公出国(境)团组中党政干部的比例。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额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实行经费与计划“双控”管理。确因学术交流需要增加的出国经费,经学校审批,在各单位(或个人)科研经费与学院自筹经费中列支。
(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各级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坚持对口接待,定点接待,简化迎送程序,严格控制接待次数、陪餐人数和接待标准,接待用白酒不超过300元/瓶,红酒不超过50元/瓶,10人标准每桌饭菜、饮料不超过1000元。严禁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单次接待消费超过2000元必须先报告分管校领导,发票必须经单位党政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方可报销,中餐接待原则上不喝白酒。严禁以任何名义、理由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或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礼品。校、处两级领导出行要轻车简从,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在出差、出国时纵容或参与迎来送往、接风洗尘活动。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进行旅游、考察活动以及用公款相互宴请、送礼,严禁校内各单位之间相互宴请,对违规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所花费用由组织者自负。
(三)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范私车公用行为,私车公用报销标准不准作为福利待遇计发,已享受私车公用费用报销的各级领导,不得安排公务用车,否则计财处将不予报销。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行为,严禁虚列公务用车开支转移其他开支。
(四)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各级单位要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健全会议审批制度,严格会议审批程序,严格经费审核,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规模。各单位承办或举办的学校各类会议或活动原则上只能在校内召开,不使用请柬,不搭建拱门和悬挂气球,不摆花,不摆放水果、点心和香烟,不安排用餐,不发放纪念品和劳务费等;会议材料应尽量简短精炼,一般不彩印、不精装。对于上级主管部门委托我校承办的会议,要按照“以会养会”的原则承办。对于各种学术会议、学会会议和兄弟院校交流联谊性质的会议,学校原则上不安排经费补助、不宴请。
(五)节约行政办公等一般性支出
1.节约办公用水用电。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设温不低于26℃,冬季设温不高于20℃。白天办公尽量利用自然光照明,严禁拉上窗帘又开灯行为;各类场所推广使用节能型灯具;空调、饮水机、电暖器、电风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在人离开时及时关机,以减少能源消耗。加强用水用电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稽查工作,防止跑冒滴漏和私拉乱接,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2.节约通讯费用。在符合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多利用互联网和电子邮件商洽工作;电话通讯言简意赅,严禁用办公电话聊天,严禁私人电话与办公电话进行“捆绑”。
3.节约办公用品。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置,提倡办公设备共享,双面用纸;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校内通知、普发性文件、学习资料和工作经验交流材料等统一上网公布,一般不再印发纸质材料。
八、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全员节约意识。宣传部应在全校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广泛征集建设节约型校园的好点子、好创意,使节约成为一种校园风尚,成为每个师生员工的道德标准和自觉行为。
九、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各二级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把节约型校园建设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明确具体目标和相关措施,狠抓落实。学校将节约型校园建设列入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党务、校(院、处)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由学校效能督导团、水电稽查办公室和学校督查室加强督查,对厉行节约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加分,对厉行节约不力的单位给予扣分;对违反本通知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厉行节约 财务支出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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