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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务卡办理情况反馈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2/11/08  作者:湖南农业大学 计财处   点击:
我校已于2012年9月20日—29日组织集中办理了第一批公务卡,现将办卡情况和有关信息予以反馈通知如下。

    一、公务卡办理

    2012年9月30日前向建行提交办理申请且“工作单位”包含“湖南农业大学”的反馈信息见附件。因申请时间不同和银行审核进度不一,尚有部分教职工的办卡申请仍在审核中,最新的办卡信息反馈,请关注计财处网站。已成功通过审核的公务卡办理申请者将会陆续收到建行信用卡中心通过挂号信方式邮寄的卡片,收到卡片后请按照随信附上的开卡方式启用您的公务卡。

    已收到公务卡的教职员工(包括教职工个人自行办理的)请核对自己的公务卡卡号与实物是否一致,收到的卡片卡号是否为“628”开头且卡面以“华表”图案为标志的建行公务卡。如有不一致请及时告知计财处。已成功办理但还未收到卡片的,请耐心等待,您的卡已经从信用卡中心发出正在邮寄途中。

    公务卡仅限“一人一卡”,如之前已经自行办理,本次申请将不再受理,请继续使用之前已经办理的卡片。如您已经持有如下图所示的建行公务卡,却不包含在附件所示的我校公务卡清单中,请主动与计财处联系。因“申请资料不合格”而未能成功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员工,请接到建行反馈短信或电话后联系计财处重新填写办卡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因“信用不良”被拒绝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员工,请自行向人民银行提请个人征信记录查询,如确有不良记录将不能办理公务卡。

    二、公务卡使用

    为防止“扎堆”报账还款,学校不会统一设置“账单日”和“到期还款日”,请注意按照您所持卡片的“账单日”和“到期还款日”按时还款,以便保持优良的信用记录。公务消费使用公务卡的请保留刷卡凭证,于“到期还款日”前至少5个工作日与消费发票一并提交至计财处办理报账还款手续;未能及时报账的公务消费请先垫付还款或通过办理借款手续还款;私人消费请自行按时还款。用卡过程中如有更改联系电话或邮寄地址的情况,请及时与建行联系更改个人信息,以确保顺利接收“信用卡余额变动提醒短信”和“信用卡对账单”。该公务卡的各项收支由持卡人个人负责,请珍惜您现有的优良信用记录。

    如有其他疑问,请参见《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或咨询建行服务电话400-820-0588或95533。

    计财处联系人:高艳           联系电话:84617897

湖南农业大学公务卡信息反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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