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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账外资金风险防控宣传

时间:2026/04/27  作者:   点击:

              高校账外资金风险防控宣传

一、什么是账外资金?

账外资金‌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未在单位依法设置的法定会计账簿上登记、核算,而私自截留、隐匿或转移的资金。这类资金通常脱离财务监管和预算管理,形成“体外循环”,常见于“小金库”或“账外账”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高校账外资金的典型表现形式

高校账外资金多通过科研经费、行政收费、校企合作等渠道隐匿,常见形式包括:

表现

形式

具体操作方式

违规性质

套取劳务费

以学生名义发放科研劳务费,后要求返还用于个人消费或集体聚餐

虚构人员、挪用专项资金

签订虚假合同

与关联公司签订虚假技术服务、文献检索合同,套取经费后提现

伪造交易、贪污公款

虚列支出

虚报实验耗材、设备采购费用,通过供应商账户回流资金

串通舞弊、洗钱式套现

虚开发票报销

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差旅、会议等费用,套取现金用于非公务支出

伪造票据、逃税避监

截留收费收入

将培训费、考试费、校企合作收入等不入账,设立独立账户使用

坐收坐支、私设账户

以上形式均源于教育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

三、高校账外资金典型案例(所有案例均来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教育部、地方纪委监委官网通报)

案例编号

涉事单位

违规行为

涉案金额

处理结果

案例1

大连某高校

教师迟某某以学生名义发放劳务费后回收套现

项目经费若干

撤销项目、追回资金、取消申请资格5年、通报批评

案例2

北京某高校

二级学院院长吴某某签订虚假文献检索合同套现

38.7万元

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0万元,退赔

案例3

北京某大学

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

280万元

校领导被免职,相关责任人追责

案例4

铜陵某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举办培训班收入未入账

60.85万元

原院长受行政警告、免职,书记受党内警告

案例5

浙江某大学

教授陈某某利用关联公司虚列外协经费

900余万元

判处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20万元

四、高校账外资金风险防控措施

依据教育部、财政部2024年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24〕16号),高校必须构建“全覆盖、全过程、全链条”的内控体系,核心措施包括:

            统一财务监管:所有资金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或“小金库”。

            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含培训费、合作收入、科研经费)必须全额上缴财政专户,严禁坐收坐支。

            预算刚性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禁拆分项目规避审批;预算执行进度须公开透明。

            采购全流程监管:严禁规避政府采购程序;严禁设置排他性条款;严禁签订“阴阳合同”。

            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科研经费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旅游、礼品、宴请;绩效支出须依规发放。

            内控责任到人:实行“学校—院系—项目负责人”三级责任制,项目负责人是经费使用第一责任人。

            常态化审计监督:每年开展专项审计,重点核查科研经费、基建项目、校企合作资金流向。

            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在校园网公示经费预算、执行、决算情况,接受师生监督。

五、结语:筑牢防线,守护教育净土

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套取科研经费、严禁虚开发票、严禁私设账户——这不仅是制度要求,更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政治责任。

请全体教职工:

            知敬畏:认清账外资金的法律后果

            守底线: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勇监督:发现异常及时举报

风清气正,方能育才;廉洁自律,方能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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