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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财处关于调整部分人员经费发放方式的通知
时间:2018/03/08 作者: 点击:次
各院、部、处、馆:
因我校人员经费的发放与农业银行、财政厅国库支付局相关联,农业银行要求我校将人员经费代发数据加密,国库支付局要求零星发放的人员经费汇总发放。根据此政策要求,为规范人员经费发放程序,从2018年3月开始,计财处对部分人员经费发放方式进行调整,具体操作如下:
一、录入及到账时间
(1)个人收入系统录入时间为每月1-20日,21 -31日不再录入,请录入人员在录入的第一步, “发放说明”栏目内,输入录入人员的手机号码,方便联系。
(2)个人收入实际到账时间为21-31日,每月发放一次。1-20日人员经费的报销业务,可以正常至计财处办理。
二、注意事项
(1)发放对象为临时工、校外人员、学生的,也必须录收入系统,财务处QQ邮箱不再接收电子文档。
(2)学生的银行卡号必须是农业银行卡号;临时工和校外人员的银行卡原则上尽量使用农业银行卡号。
(3)请在所有发放记录的“备注信息”栏内输入具体的开户行名称(至少包含行别、城市、支行名称等信息),最好提供大额行号。
(4)临时工、校外人员和学生的收入发放单不需要去劳资科审核。临时工和校外人员取得的收入,开具了税务发票入账的,不需录收入系统。
(5)根据目前农业银行反馈发放不成功的原因统计,姓名错别字概率大。请大家务必仔细核对学生、校外人员(含校外专家)和临时工的相关付款信息,包括姓名、银行卡号、开户行名称和地址,确保付款信息准确无误。
(6)银行卡号信息更改方法:教职工和在校学生的银行卡更改,请带上身份证、学生证、银行卡号复印件,到计财处三楼收费薪金科更改;其他人员银行卡号由原录入人员直接修改。
计财处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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